质检干教〔2017〕92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深圳、海南、珠海、四川、重庆、青海、新疆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全国通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原产地签证管理工作,根据总局原产地工作统一安排,受总局通关司委托,定于10月30日至11月5日在江苏太仓组织举办原产地管理系统上线集中工作及操作练习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工作及操作练习培训,提高原产地证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原产地签证管理工作,落实原产地证签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参加人员及名额分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深圳、海南、珠海、四川、重庆、新疆检验检疫局原产地签证人员,共85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特邀李楠(辽宁局),刘北林、车书蓉(广东局),丁长影、瞿亦炜(江苏局),姜晓珊(深圳局),尹怀川(青海局)参加研讨。 通关司参加人员自定。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讲授、实际操作和交流讨论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前,将组织考核,以考核对研讨、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日程安排见附件2)。 四、报名方式 请参训人员于2017年10月27日前登录总局网络学院www.aqsiqedu.com,点击“原产地管理系统上线集中工作及操作练习第二期培训班”报名(新用户需要注册),《学员操作指南》请参见网络学院首页“常用下载”。 客服专线:010-82661537 总局干部教育中心联系人: 刘 坦 010-82262839 刘俊彤 010-82261682 五、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0月30日(星期一)报到 报到地点: 锦江国际大酒店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上海东路89号 江苏太仓局联系人:叶 莉 殷 鸣 电话:0512-53588871 53285063 电子邮箱:yel3@jsciq.gov.cn, 酒店联系人/电话:凌经理,电话:13372111637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人员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培训费用(含食宿费)由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支付。 2. 培训考核后颁发电子培训证书。 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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