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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质检总局党校第30期处级干部进修班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有关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中央国家机关党校2018年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工办发〔2018〕11号)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党校2018年度招生计划》,现就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质检总局党校第30期处级干部进修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直属单位副处级干部,5年内未参加过中央党校分校系统培训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中共正式党员,综合素质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贯彻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紧密围绕党中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三、学习时间、地点

  学习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7月25日

  学习地点: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

  四、报到时间、地点及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4月24日17时前

  报到地点: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C座前台(北京市德外西三旗黄土东村209号)。

  报到方式:学员自行前往(参考路线: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从鼓楼站换乘8号线到育新站下车A口出来即到;首都机场—乘坐机场快轨从三元桥站换乘地铁10号线从北土城站再换乘8号线到育新站下车A口出来即到)。

  五、学习费用

  党校学习采取住读方式,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参训学员的差旅费以及学习期间赴外调研(党性锻炼)产生的交通费由学员选送单位报销;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总局党校统一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党校学习由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统一安排教学内容,毕业时颁发中央党校毕业证书。

  (二)学员入学前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开学后以书面形式(电子版)带来一个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个希望在党校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将在党校学习中开展研讨交流。本期进修班引入研究式教学,组织学员结合质检实际分组开展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

  (三)根据中央党校管理规定,学员未按入学要求报到且超过2天或者在校学习期间请假累计超过5天将取消学籍。学习期间,学员原单位不再安排出国访问、考察及其它工作任务。

  (四)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个人党员证明信开至“质检总局党校”,开学后交教学管理人员。

  (五)请自带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

  (六)报名截止日期:4月15日。

  七、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参训人员务必于4月4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www.aqsiqedu.com,注册新用户后点击“培训信息管理”开始报名,报名时需输入本期培训班报名密钥,《学员操作指南》请参见网络学院首页“常用下载”。

  客服专线:010-82261537 13699113309

  总局党校联系人:

  刘少斌:010-82260265 151010080596 传 真:010-82260265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

  王晓宇:010-69216020 18701491147

  

质检总局党校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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