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党校2018年度招生计划>的通知》(质检党校〔2018〕1号)精神,总局党校定于2018年4月9日至5月11日举办第6期、第7期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现就招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的领导素质和领导能力。 二、招生对象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及各有关直属单位的处级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局长或副局长,河南民权县的处级干部。学员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三、学习时间和地点 学习时间:2018年4月9日至5月11日 学习地点:天宝会议培训中心 报到时间:4月9日18时前 报到地点:天宝会议培训中心(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天宝路与宝中道交口,前台电话:022-22535015) 报到方式:需从总局出发前往学习地点的学员,请在学员报名信息表中注明,如有变化请致电干部教育中心联系人;集中前往的学员4月9日在国家质检总局(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327会议室报到,14:30从总局统一发车。 学员也可自行前往。通常从北京到达更方便,走京哈高速(沈阳方向)至平谷宝坻出口(S210,G173公里处)下高速从宝平收费站出来。行驶至S210平宝路左转,0.8公里后右转至宝中道,0.6公里右转进入天宝路直行即到。 四、学习费用 党校学习采取住读方式,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总局党校统一支付。参训学员的差旅费以及学习期间赴外调研(党性锻炼)产生的交通费由学员选送单位报销。 五、其他事项 (一)党校学习结束时颁发中共国家质检总局党校毕业证书。 (二)请各单位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通知要求选派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学员入学前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开学后以书面形式(电子版)带来一个质检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个希望在党校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将在党校学习中开展研讨交流。 (四)根据总局党校学籍管理规定,学员未按入学要求报到超过1天或者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请假超过2天将取消学籍,因此请安排没有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同志参加本期党校学习。 (五)学员需携带个人党员证明信开至“总局党校”,报到时交教学管理人员。 (六)请自带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参训人员务必于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登录www.aqsiqedu.com,注册新用户后点击“培训信息管理”开始报名,报名时需输入本期培训班报名密钥,《学员操作指南》请参见网络学院首页“常用下载”。 客服专线:010-82261537 总局党校联系人: 黄新华:010-82262879 13699113309 传 真:010-82260265 天宝会议培训中心联系人: 刘欣龙:13752762050 质检总局党校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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